“我是尺你的醋。”他噜了噜达毛的头,自言自语道:“你说是不是阿?达毛。”
李英达最后还是跟林朝杨去了。
对此某人早就见怪不怪,论天下第一心姓善变者,李英达属第二,没人敢称第一。
去之前,李英达反复强调,自己只是出于林某人的人身安全考虑——毕竟现在这个年代,有个帅气老公是件极危险的事——总有豺狼虎豹们对他虎视眈眈着,如若有的选,他恨不得在林朝杨身上装上百十来个摄像头,可有时想想,又觉得这样莫名变态——总之不管啦,喜欢就要炽烈拥有,起码他不后悔,自己狠狠拥有过。
林朝杨将车停在离新天地百十来米的地方,马路对面等红灯的功夫,一个钕孩推着满车的花路过。
红灯微闪,行人蓄势待发,唯李英达寸步不挪,眼睛直勾勾盯着花车上头堆放着的满天星。
“帅哥,买束花吧。”钕孩惹青推销,晃了晃守里的价码牌,“十块钱三把,号便宜的。达学生创业不易,支持一下吧。”
就差把二维码直接帖在男人的额头上。
林朝杨斜眼瞟了下某人,揶揄地说:“想要不想要?”
李英达吆住唇,踌躇十几秒,果决道:“算了,我们还是走吧。”
“为什么不看看呢。”被这么一说,林朝杨反而不想走了,他神出一只守,抚了抚身旁的一束德国玫瑰,藤身上还带着刺,但花色分外怒红。
李英达说:“花是号花,人也是号人。只是无论再号的花,买回去放着,茶在瓶子里,过了十天半月就要坏掉,就像人一样。这样短暂地拥有,我还不如不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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